11月29日下午,市联席会议召开(扩大)会议,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《信访条例》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,切实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,维护省城合肥社会稳定。 副市长雍成瀚主持了会议。会上,市委副书记黄同文作了讲话。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市信访局局长汪学明通报全市信访形势及当前存在的信访隐患。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董积仁传达中央维稳办文件精神。雍成瀚副市长传达省劝返进京上访人员工作会议精神。 黄同文同志对今年以来全市信访形势趋于好转,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明显的显著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。特别是我市以实施《信访条例》为契机,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,改进工作作风,扎实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,为群众解决了大量的实际问题和困难,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,为构建和谐合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。 黄同文强调,当前,尽管各项任务都很繁重,但我们必须要把全市上下思想统一到中央、省、市会议精神上,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;必须高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、维护法制尊严、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帜,扎实做好群众工作;必须严格按照《信访条例》要求,落实领导负责制,落实工作责任制,落实信访事项处理反馈制。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分析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,做到件件有人抓,事事有着落。 黄同文还要求,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《信访条例》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,掀起贯彻落实《信访条例》的新高潮。各级行政机关、信访部门要更加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的程序,使广大群众更加明确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,使《信访条例》更加深入人心,自觉贯彻执行。要教育广大群众在信访过程中应当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,做到“六个不得”。即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、公共场所非法聚集,围堵、冲击国家机关,拦截公务车辆,或者堵塞、阻断交通;不得携带危险物品、管制器具;不得侮辱、殴打、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;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、滋事,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;不得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以财物诱使、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;不得扰乱公共秩序、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。对违反《信访条例》上述规定的,公安机关要严肃予以处理。 市联席会议组成人员,各专项小组组长和联络员,各县区、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信访、维稳工作负责同志,政法委书记、信访局局长、“610”办公室主任、公安局(分局)局长,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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